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
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按9月16日(星期一)的教学工作安排。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9月29日(星期日)按10月4日(星期五)、10月12日(星期六)按10月7日(星期一)的教学工作安排。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节假日期间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妥善安排值班值守、安全稳定、信息报送等工作,节前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如遇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学校层面实施24小时三级带班值班制度,校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处级干部日间在岗轮流值班,科级干部(含辅导员)夜间在岗轮流值班。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校领导、处级干部和值班员在岗带班值班。
校属各单位须安排好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于9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假期人员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报备,联系人:刘雪清(新民楼A515),电子版同时报送到其OA邮箱。
(日间)电话:0775-2698978。
(夜间)电话:0775-2686390。
传真:0775-2666698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